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大部分的民间借贷都是属于个人的借贷,但是也会存在以夫妻名义来借贷的情况,自然此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即使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双方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不过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基于此,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原则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需要考虑该债务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判断可采以下两个标准:(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如债务用于日常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并不是已经结婚的人对外借债,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认定。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原则上要是一方在外的借债,另一方没有签字或者事后进行追认的话,则此时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
      父母债务需要由子女偿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债权债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债权和物权是不同的,因为物权,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但是债权,它只是一种相对卷,也就是说他只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很多人对此不太了解他们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何为债权债务?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一、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证据和材料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


·离婚财产和债务都是如何分割的?
      离婚财产和债务都是如何分割的?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


·债务人想自杀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务人想自杀债权人该怎么办 一、债权人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贷款债...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担保抵押债券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债券(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简称CMO) 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


·欠钱2023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先调...


·借条预计还款日期是否影响诉讼时效?
      借条预计还款日期是否影响诉讼时效?借借条预计还款日期是会影响诉讼时效,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我国来说,上市公司的发展不仅更加了我国就业的需要,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在上市公司中公司债券也同样有着重要的位置。那么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广大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上市公司不得公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