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 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 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 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 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 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婚前必须要进行婚检吗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现在已经取消了婚前强制体检的规定,也就意味着现在并不一定要进行婚前体检。而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婚前体检的情况,其实都是男女自由选择的结果,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人发生的争议怎么解决?
      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人发生的争议怎么解决?双方进行子女抚养权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上诉法院进行判定结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给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谁提出来,都有可能赔偿给钱。没有,即使自己提出离婚,也不要赔偿对方损失。单方提出离婚不一定要赔钱,离婚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事由,离婚时是不存在向对方赔偿的问题...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宝宝的出生对父母而言是天大的喜事,而如果超生超育就会被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通俗来讲的超生费。我国各省市对于超生费均有不同规定与政策,那么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这方面问题,请您仔细阅读。 一、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并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协议认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


·离婚老婆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老婆转移财产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规定明确了,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


·离婚协议法律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协议离婚,这是法治社会婚姻关系处理的重大进步。协议里可以写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规定双方的义务。那么,离婚协议法律规定有哪些?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对于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 ...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


·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结合,但是如果双方在生活的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而不能持续下去时,往往会选择结束婚姻,而离婚后又又财产问题、孩子的飞扬问题等等,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法院知道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呢?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才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生活中该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呢?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条件都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