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合同到期离职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单位和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关系,在法律上是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也需要切身的维护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比如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进行保护,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单位合同到期离职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合同到期离职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就意味劳动合同终止,表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所以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二、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如果不能就续签协商一致,合同就会终止,双方就不再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劳动者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更重要的是不用写辞职报告。劳动者写辞职报告就没有经济补偿金。
  在现实生活当中,以及法律当中规定单位如果合同到期的话是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的,但是由于手头上的工作需要进行交接,需要提前一段时间来通知一下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一、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


·定金决定买卖合同生效的内容有哪些
      定金决定买卖合同生效的内容有哪些 一、定金的效力: 定金的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当定金由给付定金方转移至收受定金方时,定金所有权即发生移转,此为货币的特点决定的。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


·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一、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


·订单与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
      订单与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吗? 一、订单具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俗称的订单就是法律用语上的要约。以下就是要约(也就是订单)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路灯购销合同有哪些内容? 路灯购销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甲方)与 (乙方) 就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设备: 设备名称品牌型 号 规 格数量单价 (单位:元)价格 (单...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
      移送管辖合同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不属于,但可以适用;如果该案件是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必备条件有哪些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


·对于老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
      对于老板毁约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为债务人的债务行为进行担保的行为就属于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就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责任时,替任务人履行此债务责任。保证合同一般由这三种形式拟定:1、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拟定约定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保证人三者共同签定合约。3、由保证人独门拟定保证书给债...


·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争议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第一, 启动的前提不同。 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