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二、房产抵押登记如何注销
  
  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时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您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办理以上业务,除备齐上述材料、如实填写相关抵押登记申请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二)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
  
  (三)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
  
  (四)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以上各条款解释权属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在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办理过程须补资料则从补齐之日算起)办理抵押注销需五个工作日。同时,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查档费每套50元;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注销”的介绍,相信您对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和注销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虽然办理过程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涉及到抵押合同,需要您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其中内容。如果您不能自己辨别合同条款的利弊,可以在律师的监督下签订,或是直接委托律师为您起草合同。以律师的专业水平,必定能让您毫无后顾之忧。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
      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拆迁是指政府或者企业征用土地时对以前的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因为现在经济发展的非常快,所以征地拆迁的范围也是比较广的,拆迁中有的涉及林木的拆迁,有的是房屋的拆迁,如果是房屋拆迁的话房屋拆迁院子补偿规定是什么?一、补偿金类目1、房屋补偿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或是美容院饭店等带有其相关设备的店面,进行出租或出售的行为。那么,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房二卖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同时卖给两个当事人,这是实践中是存在这样的情况,为了获得高额的财富,采取非法的手段,那么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房二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1)犯罪主体:大多是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 涉及”一房...


·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
      一、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可以获得吗?购买自建房国家拆迁补偿金是不能获得的,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二、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
      贷款买房也就是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来支付买房的房款。由于贷款买房会涉及第三方也就是银行,其办理程序上也就与一般的买房程序不同。具体来讲,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按揭贷款买房手续如下: 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关事项。那购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下面我们例举一些商品房预售的注意...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方案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武汉市房屋20平方拆迁补偿问题相对较多,先了解拆迁政策以及补偿,法律我们为您列出以下内容。 一、拆迁补偿费...


·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一、房屋抵押如何申请? 房屋抵押是把现已经拥有的房产抵押给银行或者专业机构换取流动现金的一种方法,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选贷款机构,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先是选择个好的贷款机构,虽说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一直是一块硬伤。...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 不能用于再买房的,可以用于消费或者经营。主要是要有条件,符合要求就是可以办的,当然前提是信誉要好,收入一定要能覆盖月供,不然会很麻烦,一般都是可以贷到7成的,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去申请。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