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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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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二、房产抵押登记如何注销
  
  办理抵押注销业务时首先您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另外您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办理以上业务,除备齐上述材料、如实填写相关抵押登记申请表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未满18周岁公民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其法定监护人应持户口本到现场在相关资料上签章。
  
  (二)申请当事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如单独委托代办的,另提交单位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上需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私有房产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有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单位申请办理的以申请表中经办人为准,不用另交委托书。
  
  (三)复印件均须由我处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已审核原件字样。
  
  (四)以上各项均包括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以上各条款解释权属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在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如办理过程须补资料则从补齐之日算起)办理抵押注销需五个工作日。同时,您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查档费每套50元;抵押登记费每套80元;抵押换证、变更登记工本费:10元。
  
  房产抵押登记如何注销”的介绍,相信您对房产抵押登记的办理和注销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虽然办理过程比较简单,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涉及到抵押合同,需要您在签订前仔细阅读其中内容。如果您不能自己辨别合同条款的利弊,可以在律师的监督下签订,或是直接委托律师为您起草合同。以律师的专业水平,必定能让您毫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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