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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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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时需要本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一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然后根据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针对这个您比较关心的话题,我们在下文展开了相关论述。
  
  一、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只是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包括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由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具体办理如下:
  
  由房东和租房者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携带的资料一般是租赁合同、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具体以地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为准;
  
  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原件(如自有房屋,则为辖区内房产证原件),租赁合同中需附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二、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三、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5、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6、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7、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8、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9、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0、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综上所述,双方在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前需要到社区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书只是告诉了办理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等。根据通知书的内容双方应该到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般情况下,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办理起来还是比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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