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最新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1、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二、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根据目前政策,工伤认定等级分为10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一级工伤最严重,伤残补助金可以是职工月工资的27倍,伤残津贴是月工资的24倍,同时,职工还可以获得医疗费用报销、享受停职留薪工资待遇。如果是职工本人申请,应该在发生工伤事情后1年内提出。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


·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
      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尤其是在劳动关系中。人们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请求赔偿,那么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以...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
      在我们工作的地方经常发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后果会变成怎样,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今天为您整理关于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 ,希望能帮助您。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通知时间;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签,是需要提前1个月通...


·武汉代办劳动合同多少钱?
      武汉代办劳动合同多少钱? 代为草拟劳动合同类法律文件,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 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辞职提前违约金吗?离职,不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只有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才可以收取违约金。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提前辞职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注明,无需赔偿。就算有,违约金也以实际培训费用为限。劳动者有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但...


·试用期间被辞退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六安市工业企业工作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得知道向谁提出申请才行,那么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六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个部门? 在工伤...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二、劳务排期单位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主要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
      生活中,我们经常没日没夜的帮公司或者工厂加班,然而有些公司不但没有奖励员工反而还拖欠员工的工资,面对公司故意拖欠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在法律上拖欠工资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知识内容,供您了解。 一、拖欠工资怎么算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起了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哪些条例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大介绍201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2017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