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三、会承担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四、会承担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过了试用期之后,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而且还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如果为了私利不与劳动者签订的,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力向劳动部门举报,因而用人单位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劳动者在适当的机会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已。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问题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是我国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重要途径之一,很多劳动争议都必须经过劳动仲裁之后才可以起诉到法院。但是,我国目前的的劳动争议仲裁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劳动争议仲裁问题以及相关的解决方法的法律知识。 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
      一、员工工伤认定有没有误工费?员工工伤认定是有误工费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索赔。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二、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


·侵权责任纠纷误工费是什么?
      侵权责任纠纷误工费是什么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
      一、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所看见的建筑物中,都是由相应的工程承包修建起来的,目前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条件比较复杂而且劳动量繁重,所以在接收相关工程之前都要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避免发生纠纷,那么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土石方工程...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如何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的,需要花费一定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


·一、处理关于劳动仲裁案的要点是什么?
      一、处理关于劳动仲裁案的要点是什么?处理关于劳动仲裁案的要点为:处理关于劳动仲裁案的要点最重要的就是时限。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超过这个一年的时限,仲裁机构不再受理案件。但是如果这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拖延及延迟,经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