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股权转让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并且有三种税费,那么关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申报,股权的转让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是对内,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是对外,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变化,所以一般都要通知其他的股东。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 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 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 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 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 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 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 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2. 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 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 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三)税率20%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1.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2.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 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 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 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到当地的税务局申报就可以缴纳税费了,股东作为出资人依法享有股份,拥有股权,股权是股东特有的权利,是用金钱换来的,所以可以依法进行收益处分,所以股权的转让是允许的,但是对外转让还是要告知其他的股东。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 纷一案的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诉讼,通过庭审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发表一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损失要求不十分合理 ①原告6...


·违章停车罚单怎么交纳罚款?
      违章停车罚单怎么交纳罚款?随着时代的变化,我们的出行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只有走路、马车的效率底下的出行方式,现在有了汽车,大大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问题随之而来,车祸、违章停车等等。因此,法律对于汽车的使用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汽车的使用,今天,我们来解答一下...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方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下面,我们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几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处罚如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


·民事诉讼借款被告人自我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
      一、民事诉讼借款被告人自我辩护词一般什么时候提交? 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概念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的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付款人付款之前,出口商仍然掌握对货物的...


·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如何计算,怎样收取的?
      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为避免事故车辆造成道路堵塞,对道路交通健康有序的运行产生不良的影响。交警部门或拖车服务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而拖车费也由此而产生,那么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是怎么计算和收取的呢?下面待我们为你解答。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就是为疏通交通,拖动车辆所产...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一、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牵挂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一般是扣三分并罚款200元,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牵挂车逆行全责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具体责任认定要根...


·正常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的?
      正常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 烧伤,因为其烧伤的程度不同,所以其所处的分类也是不同的。那烧伤的等级分类是什么呢?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