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们都知道购买一套房子如果要按揭的话,肯定就要向银行贷款,那么银行肯定会问房主要他项权证作为抵押的手续,那么房产他项权证由谁发?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的,然后再把他项权证交到银行里面,这样银行就会放贷,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比如购房,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
  
  
  代面权证办理事项是怎么样的?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证件原件
  
  
  证件原件
  
  
  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 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他项权证对于贷款买房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他项权证的存在才能证明是否可以购买房子,他项权证一般是由房管部门核放,只有等把贷款还完了,银行才会把他项权证还给房主,这才算真正的拥有房子的所有权,所以,在办理房产他项权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怎么办理。
  
  
  
  


·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一、在南京农村自建房拆迁的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


·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中,对房子的争取也是比较重要的。生活中,我国的房价是很高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不要房子的产权,而是通过对房子的评估以后,按照房子的价值进行财产上的分割。所以,房子的评估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房产...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解决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


·要求退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退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


·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属于离婚房产
       婚前房产不同于一般的婚前财产。房产的数额往往比较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完成过户。所以离婚的时候经常就婚前财产问题对簿公堂,那么具体来说婚前房产有哪些?若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又该如何进行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


·什么是房屋拆迁?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二、拆迁补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
      已抵押房屋可以买卖吗?已抵押房屋,虽然有受限制,但并不完全限制其买卖。如果卖房人要出售已经被抵押的房屋,可以按照如下两种方式处理:首先,卖房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卖房人出售已经抵押的房屋,那么该抵押房屋是可以买卖的。在此种情形下,卖房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
      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 一、房产质押与房产抵押一样吗? 我们平时所听到的房产质押其实就是房产证质押,它与房产抵押是不同的。 1、房产质押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能质押。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