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后印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在确定了公司法人代表以后很少会发生变更的,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代表着公司很多重要的法律文书的登记都得相应的重新进行变动。不过真的是遇到了一些客观因素,那不论多么繁琐还是要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在银行变更公司法人印鉴的时候,主要是需要携带好原来预留的印鉴和营业执照等这些材料。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印鉴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印章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1)须向开户行出具以下内容:
  
  
  1、原预留银行印鉴卡
  
  
  2、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3、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4、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授权书、授权书可参照“法人授权书”格式。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公司名称变更企业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二、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三、法人变更程序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总体来说,变更公司法人印鉴的材料就是开户许可证,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法人变更核准通知书等材料。个人觉得为公司法人的变更的相关程序是比较多的的,一般变更公司法人的印鉴就是在银行进行的,所以具体到了哪一环节还是先到相应的机构去问清楚。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利遭到挂名股东侵犯的只能通过要求赔偿损失救济。我国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认...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一、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可以的,这是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找不到现实生活当中,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大型的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也会存在着母公司和子公司很多人对于这两个概念可能是比较困惑的,但是不论是总公司还是母公司,他都存在着法人代表那么,有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随着公司企业制的迅速发展,股东的出资能够加快公司企业的资金运转、改善公司企业的经营状况,也为公司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那么,我国公司法法律对公司法股东出资有何规定下面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 有很多企业为了发展需要都会寻找外商投资,但是外资投资企业有时也会进行减资的行为,这种行为是需要一定程序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外商投资企业减资程序有哪些,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和文件,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下面的文章为您说明一下具体的程序都有些什么。 一、申...


·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有限合伙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之前存在的无限公司向比较,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是比较多的,根据规定,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又哪些呢? 一、公司法有限合伙的优势有哪些?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


·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
      当我们了解了关于公司法的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之后,可能就会提出关于公司的资本三原则,那么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就是指资本的维持以及确定还有不变的原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三原则指的是: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


·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有效的: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2、在子公司允许以及授权的范围内签订的商业合同大多数是直接具备法律效力,并且可以直接实行的一种商业合同。1、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合作或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合同时...


·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
      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是法律意识的缺乏造成的现象。那到底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那就要分情况来看了,下面我们为您搜集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为您一一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您。一、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


·企业融资有哪些
      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活动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的经济行为,由于企业融资,涉及到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故而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那么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相关单位进行了风险分析,提出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方法,具体来说,该如何防范? 一、企业融资...


·董事长的选举能否用股东会决议?
      董事长的选举能否用股东会决议? 一、董事长的选举能否用股东会决议? 不需要用,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定聘请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