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但是贷款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所以,动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二、动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动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办理动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四、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我们在上文中为您解答了“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这一问题,还为您整理了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总的来说,动迁安置房如果拥有产权证,且申请人的资信和收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动迁安置房贷款。


·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当今社会由于时代的发展,传统风俗习惯也不断变化,比如当恋爱双方准备结婚时需要购置房产等准备,一般来讲法律规定婚房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当新婚姻法颁布后,新婚姻法前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针对房产产权归属问题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几日内可以毁约?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几日内可以毁约?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就不可以毁约了,房屋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几种
      商品房退房注意事项有几种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又有哪些部位是不计算入房屋面积?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房屋共用面积...


·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
      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 一、二房东转租提高租金合法吗? 租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就是合法的,房屋租赁一般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协商确定,至于租赁高低,法律是不管的,所以不存在租金高就不合法的问题。若是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是可以转租的,若合同载明不得转租或者未规定,那么一...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
      虽然随着政府的一个个限购令,房子的价格被稳定在一个水平上,但是这仍然不排除房价会持续走高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人选择了曲线买房: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而以父母、孩子名义买房的,在夫妻婚姻稳固时,房产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遭遇夫妻离婚,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呢...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乡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


·上海买房首付以及按揭买房的程序有什么?
      我们对一些买房子的法律程序以及要求了解很少,买房子首先谈到的是首付问题,而对于首付,就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最后要明白按揭买房的程序,它是一种为购房的抵押方式,下面,让为我们一起分享关于上海买房首付以及按揭买房的程序有什么。 一...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本来租房的关系应该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正是因为租房的人群越来越多,总是有一部分的人在租房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对房东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或者有一部分房东不尊重租客的基本权益,所以您在租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签订一份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个人房屋出...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 房屋抵押有什么法律规定?这个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是相当宽泛的,其实房产抵押相关法规,包括《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如果对于每块内容都详细介绍,恐怕是三天三夜也说不清楚。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