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担保合同当事人履行购房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二、如何确定违约金按照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导致合同无效,又或者合同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便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2、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购房协议违约金的设立一般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事情的处理才会有着良好的基础,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需要自己留意协议的内容是否属实,以及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这样事情的处理就会有着较强的法律意义,但是会有不少的歧义,自己需要留意。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婚姻家庭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 ? ? ? ? ?劳动工伤律师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拥有了自己的房产,而也有很多人都有着贷款,...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
      

    公寓当然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当然同地区两者之间比较公寓的物业费也相对较贵。主要表现在公寓有24小时电梯、24小时保安、24小时热水。普通住宅小区却无此标准。而最主要一条是:普通住宅小区一般只做住房之用,而公寓大多...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房屋租赁的合同处理不好的话,对双方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在房屋租赁的问题上,其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值得您关注的就是,房屋租赁的有效时间,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的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多久? 《合...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


·房屋拆迁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协议书是否有效?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存在着遗嘱的话,那么需要按照遗嘱执行。同时也需要了解到的是,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完全是可以对于房屋的继承的份额来作出协商确定的。二、父母去世子女必须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吗?答案是肯定的。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不能加名的,如果证实房子婚后购买并共同偿还按揭的,也可以认定共同房产,加不加名都无所谓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市场经济的波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包括房屋拆迁的补偿。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之间如能就补偿数额协商一致,就能避免补偿纠纷的发生。下面以永嘉县为例,我们根据永嘉县房屋拆迁补偿的条例为您分析。 永嘉县...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房屋合同会承担违约责任吗? 会承担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这种房子可以买,但是购买的风险比较大。如果有贷款可以将贷款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这种方法叫做贷款转按揭,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求卖方将房子的贷款还清,拿到产权后,再买房。 如果有贷款如何买房子: 1、贷款转按揭 转按揭是不购买有贷款房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