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怎样维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怎样维权?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要对工伤赔偿维权的前提是有工伤认定书,至于工伤等级鉴定这并不是必须的证明材料,因为没有工伤等级的也能申请工伤赔偿的。所以,维权的前提是自己要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书等相关材料都准备全了,和公司协商不成的就直接通过司法程序强制要求公司赔偿即可。
  
  
  


·劳动关系解除后社保怎么办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应该都有过跳槽的经历。刚刚进入社会以后,不可能说找的第一份工作就会一直从事下去,肯定还会不断的进行摸索,寻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所以说这个过程当中就很有可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后社保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关系解除后社保怎么办...


·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如何承揽工程?各级承包范围又有哪些
      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如何承揽工程?各级承包范围又有哪些? 一、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承揽工程需要什么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要想承揽工程,必须在条件充分时,申请承包资质的认定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按照申请确认的等级开...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兼职一星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当然可以,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结算,不得克扣。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


·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其实不签劳动合同的话,对员工本人和公司都是存在诸多风险的。尽管如此,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还是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的。就比如在餐饮行业当中,就很少有单位会主动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是员工本人也并不清楚,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一、无劳动合同用工怎么赔偿标准?...


·工程投资合作模式有哪些?
      工程的资金渠道很多,资金不足的时候可以请合作方进行投资,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工程涉及到的资金通常都是很多的,需要一个合适的工程投资合作模式来保障资金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但是究竟什么样的投资合作模式适合企业的发展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看看。一、工程投资合作模式有哪些按照《公司法》...


·劳动者上班时脚扭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上班时脚扭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班时脚扭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日期以什么为准? 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


·刚来外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理
      视情况而定。一、换城市后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处理方式是:1、是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2、是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聘请员工,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保障作用,在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以依据该合同解决双方的纠纷。员工在私企工作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私企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才可以?
      在工作中无论出现什么事故造成员工工伤的都会进行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伤残程度如何,才好与用人单位协商如何进行相关的赔偿事宜,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才可以呢?了解下文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鉴定什么时候申请才可以? 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几日内起诉?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