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抚养费对方是必须要承担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综上所述,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需求将抚养权交给更加适合照顾孩子的母亲而直接要求男方给抚养费,但是男方出于自己经济私利而不愿给的就会被女方起诉到法院去,但是法院给出的办法就是做出相关的强制支付的决定而不需开庭。
  
  
  


·在我国起诉离婚是在法院吗
      在我国,结婚或者是离婚都是需要在我国的民政局进行办理登记的。并且说实话,相信您结婚的时候,没人预想到自己将来还会离婚的,所以自然对于离婚的相关法律就不是特别了解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首先就需要知道诉讼离婚的事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是在法院吗? 一、在我国起诉...


·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解除婚姻关系有哪几种方式?
      每个都希望能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但现实往往会遇到不如人愿的情况,遇到不幸的婚姻时,多数人都会想到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关系,去寻求新的幸福,那么解除婚姻关系到底有哪几种方式呢?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的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撤销婚姻和离婚的目的最终都是解除婚姻关系...


·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对于拟制血亲来讲,可以说当事人之间就没有直接血缘关系。虽然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那么要是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没有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能算重婚?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能算重婚?根据刑法规定能算重婚这情形必须要具备两个要件: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盗窃的必须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成本罪。如果所盗窃的不是公...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我们发现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这样最终的判决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很多时候都是在债务或者合同纠纷里面,才会涉及到委托律师的问题。那要是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详细介绍吧。 一、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起诉离...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


·离婚孩子抚养权2023规定是什么?
      离婚一直是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离婚的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并且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率还会有上升的趋势,这样的背景之下解决离婚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权只能一方拥有不能同时拥有,那离婚孩子抚养权2018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
      如今社会,离婚案件不断增多,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因为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此种现象。尤其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因为抚养费用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具体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您可以仔细看一下今天的文章。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