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中之一人或数人出于争夺遗产之动机而故意杀害与其居于同一顺序之其他继承人或先于其继承顺序之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经被继承人表示其不得继承所谓虐待,是指对被继承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或折磨。虐待以情节严重为丧失继承权之要件,而情节是否严重,应以客观情况决定,即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不得基于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因虐待行为从客观情况来看为情节严重,而被继承人不以之为严重,自可不表示其不得继承;而如果客观上本不严重,而被继承人却以之为严重,剥夺其继承权,则特留分制度即无意义。故如以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为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则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无异于形同虚设,也非保护继承人之道。(四)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继承人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妨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行为,严重侵害了遗嘱人的遗嘱自由权。二、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有何区别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最后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遗产继承权不仅仅是自己可以声明放弃,其实在一些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依法剥夺的,这个时候相当于就是被动的放弃遗产继承权,那之后就无法再对该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的权利。必然此时对继承人也就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
  
  
  


·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那么本该继承的遗产就转由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如果在转继承中发生纠纷,进行诉讼时应该对转继承案件审查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在办理转继承纠纷案件中,应注意审查哪些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1、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此时发生的是转继承。2、转继承适用的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


·代位继承要和自己的兄妹平分?
      代位继承要和自己的兄妹平分?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一、继子没有迁户口有继承权吗? 继子没有迁户口可能有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要有抚养关系,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是有继承权的,判断具备抚养关系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现在农村不少地区都在征地,征地后的赔偿款是一笔不少的树木。而遗产继承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父母的遗产分配导致不少子女撕破脸,不少兄弟姐妹为了遗产不惜兄弟反目。那么新婚姻法对遗产分配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父母遗产的相关问题吧! 一、新婚姻...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


·收养关系可以继承养父母财产吗?
      收养子女也是第一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
      丈夫死了婚前财产继承比例分配办法是什么?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处理。主要有两种继承方法,即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遗嘱上载明的内容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


·根据相关规定出嫁养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出嫁养女有继承权吗?如果是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养女不管出嫁与否肯定是有相应的继承权,因为养女在法律上也是合法,跟亲生的子女一样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订立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
      订立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根据不同形式的遗嘱来看是否需要见证人:(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