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法院判据原则
  
  
  一般法院会根据下列原则判决 :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并有权探视。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要判给母方的,而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脱离哺乳期,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双方都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他们的意见。十八周岁以上的有生活来源的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总之判决是出于孩子的成长的角度决定的。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
      婚姻无效的上诉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吗?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


·未成年人法定抚养人如何确定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对他们进行了倾斜保护。其中,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这种义务的不履行,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下来介绍未成年人法定抚养人如何确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抚养人是哪些人 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抚养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保护未...


·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般说到单方面起诉离婚往往都是指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此时无论不想离婚的一方是否出庭,法官都会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那这个过程中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呢?这是很多人搞不清楚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方面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办 (1)夫妻共...


·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的分割在婚姻法中就有明确的阐述,但还有很多人对婚姻法并不了解,认为离婚后财产完全可以独自去分配,认为弱势方是无法左右的,但事实并不如此,其中的规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婚姻法中的规定都是非常公平公正的。那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呢?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不仅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继父母都愿意承担起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的,因此,如何对双方的抚养关系进行认定就尤为重要了。那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
      夫妻离婚抚养费支付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此时该公民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补偿还是国家赔偿呢,换言之,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


·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
      我们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有很多相关手续其实在实务当中的践行程度根本不像书中所说的那么简单,并且有些当事人甚至在离婚的时候在开庭时根本控制不了情绪,那么起诉离婚一审开庭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法律结果是一样的吗?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有些户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有些则会选择上诉离婚的方式,但是,也存在不知道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法律结果是否是一样,而无从选择的情形,那么,从法律角度考虑,究竟是协议离婚好还是诉讼离婚好?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法律结果是一样的吗?首先,协议...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方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是不应该也不能够放弃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