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应该要怎么认定重婚行为?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认定重婚罪有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重婚:(1)法律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都构成重婚;(2)事实重婚: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 第三者重婚:(1)法律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2)事实重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第三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配偶的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若是被拐卖的已婚妇女被迫与他人结婚的这种情况,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因为其主观上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的管辖公安机关是哪个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之规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机关有案件管辖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应否对该重婚案件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综合上面所说的,重婚的行为已经算是构成了刑事犯罪,而且在认定上面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条款,就是为了让受害者可以依法的收集证据,从而对此案件进行起诉,对于重婚罪一般就会处二年以下的期徒刑,而还需要给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


·孩子已满18支付抚养费吗?
      孩子已满18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尤其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夫妻关系的不能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很多人对抚养费标准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国家监护的规定是什么监护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监护义务。监护义务不仅是道德上的一种要求,同时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对于监护人的规定,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都会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民法总则...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程序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离...


·结婚的形式条件有哪些类型
      结婚的形式条件有哪些类型 现代社会中,大多数国家规定婚姻的成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才有法律效力。但是冰岛、苏格兰、瑞士、瑞典等地区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当事人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意愿和事实不必通过任何事实即可成立。因此,规定要式婚姻和承认事实婚姻的国家在结婚的形式要件上已经有法律冲突。...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一、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官往往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进行审理,而除此之外,具体作出判决的时候肯定是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作出判决。那而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举证期限的问题,那一般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一、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
      进行民事官司的,此时当事人肯定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不例外。但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规定的诉讼费用是不同的。那么离婚案件诉讼费用需要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