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不会。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如何追债?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法官认为,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第二招:面对欠债果断出击“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法官认为,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第三招: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这种亲子关系,和债务债权关系之间完全不能够混为一谈的。应该说,在子女没有成年之前个人所欠的债务,父母有连带偿还的这种义务,但是等到子女成年了以后,子女所欠的债务和父母所欠的债务之间都并没有任何的关系的,申请法院冻结当事人子女的财产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依法判刑的,而这里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可以说成是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究竟在这方面,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84条) (...


·借款利息的约定有哪些要注意的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需注意什么呢,换言之,借款利息的约定有哪些要注意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借款利息的约定有哪些要注意的根...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有哪些 (一)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一、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
      一、夫妻离婚后债务可以分期吗?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分期需要结合债务的性质,如果债务本身就是分期支付的,那么即使夫妻离婚也不会影响债务实际的履行,但是如果要求夫妻一次性支付的债务就不能分期。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


·借钱的借条样本是怎样的?
      借钱的借条样本是怎样的?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借 条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一、索要利息欠条没写利息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


·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一、债权人起诉注意什么问题 1、有确定的被告。 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起诉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需要审查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效力有哪些 公司向个人借款的效力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属于法律规定中的民间借贷,对于自然人和组织之间是可以进行金融借贷的行为的,所以企业可以向个人进行借款,但是法律会限制高利贷。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怎么理解 一、担保权人、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的含义 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
      填写债权债务明细表有何注意事项? 一、债权债务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明细表的作用是为了完整,准确,清晰的记录好企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它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并能清晰准确的体现相关信息。 一般而言,债权债务明细表格内容的上方应加粗大写注明“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