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醉驾的员工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事业单位醉驾的员工是否会被开除公职?
  
  
  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给予开除处分。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是需要遵循事业单位内部的规定的,例如说降级或者是撤职等,这都是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违法程度适当作出的处分。所以,也得在先确认了该工作人员的醉驾行为最终被法庭作出的量刑结果以后,事业单位才可采取下一步的处罚措施。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注意事项,想必各位都有亲身经历过对吧。特别是对于那些大公司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过程,而往往我们在签这种合同都是马马虎虎,也不清楚究竟需要签几份,有什么用途。在这里给您讲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够用的相关知识。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几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


·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在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就意味着公司和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但因此也将会产生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所以有时候就需要公司开具一份解除合同告知书。那么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呢?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下面请和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应怎么办 劳动部?...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内容 一、概述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该行政法规已被2011年1月8日公布且于2011年1月8...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
      员工入职免责协议什么情况才能签一、概述 协议免责,是指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免除一方或者双方责任的结果的行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 在我国,协议免责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责任范围,一般仅限于民事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不能协议免除,因为刑事犯罪不仅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破坏了国家...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什么? 上海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10月时间,人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续签,具体如下所述: 1、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续签指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范本怎样写? 经济的发展与交通是否便利息息相关,公路建设的工程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反过来也会使当地的公路工程建设进程加快。公路工程质量是否好坏有一个评定的标准,在评定工程质量时,会有一个评定范本作为参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就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


·伤残费误工费分别是怎么算的?
      伤残费误工费分别是怎么算的? 残疾赔偿金为当地人平均纯收入(分农业和城镇)乘20年乘10%,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据实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


·对于教师工伤如何申报赔偿?
      对于教师工伤如何申报赔偿? 一、对于教师工伤如何申报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的《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