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二、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三、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双方最关心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这两方面内容我国婚姻法都进行了具体规定。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可以看到法律的规定是为了将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有任何疑问,可以与专业的律师进行沟通。
  
  
  


·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能判三年以下吗 不能,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一、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合法,持借条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有财产线索,建议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这样有利于判决后的顺利执行。 既然是婚后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一并起诉夫妻两个人的。 ...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
      一,社会抚养费起诉书需要找律师代理吗?社会抚养费起诉书不需要找律师代理。社会抚养费不是诉讼程序,不开庭审理。1、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


·离婚开庭被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离婚开庭被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最新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范本
      夫妻离婚本身对子女造成的影响就比较大了,而在这个时候如果离婚夫妻还产生了争议,甚至闹得不可开交的话,那此时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无疑是很大的。因而,离婚夫妻最好是可以协商处理抚养问题,而在达成了一致之后,则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书,下文中本站我们为您带来离婚协议子女抚养范本一份,帮助各位进...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
      夫妻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确定财产归属的问题,但如果因分居而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对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的问题进行处理。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惑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实践中要怎样增加抚养费
      对孩子抚养费的增加,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在生活学习方面的需要增加。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无论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当事人都需要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才行。那具体来说实践中要怎样增加抚养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费可以增加,可以变更 法律赋予子女可...


·登记结婚一定要有彩礼钱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有彩礼钱吗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


·一、离婚财产分割银行卡查几年流水?
      一、离婚财产分割银行卡查几年流水? 法院查离婚财产银行流水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涉及双方收入而又否认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对方要求一方提供近期银行往来流水。各地法院也不尽相同,有的一年,有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查询。对于第三方账户,原告可以向法庭申请,法官会根据具体案情是...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