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清算需要多长时间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另外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7日内为债务人对破产申请的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期满后,无论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法院有不超过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2、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在债务人或者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下,不存在债务人提出异议的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3、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以上是对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限规定。但是,当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时,例如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状况混乱等,人民法院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破产申请的审查。此时,为了保证受理裁定的正确性,人民法院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将裁定受理的时间延长15日。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从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最长时间,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7日,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0日。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下来后多久结案报告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即法院受理之日起)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依法申请延长);适用特别程序的,除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外,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依法申请延长)。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可依法申请延长);当事人上诉后,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可依法申请延长)。公司清算需要的时间,在破产法中并没有具体的条例规定,因为对于公司破产清算,其中涉及到事件较多,而且都会有一些复杂的情况在里面,那么也就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了。对于资产的清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一般是拿月作为计时单位。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
      破产清算程序申请重整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商业活动十分频繁,我们对于很多商业用语也十分熟悉。不知您有没有听说过解散清算跟破产清算这两个词都和企业解散有关系,但是却有很大的区别。所以,今天我们就向您介绍下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的相关内容 什么解...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 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产企业对该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该项目本身的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各方对投资协议的履行情况等。接着,应委托评估师对该项目及破产...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破产是欠款远超于收入并且不能及时偿还的公司所做的清算财产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公司都有几个乃至数十个股东,依靠股东的投资,公司才能在最开始时有资金运营。在公司资金不足时,股东会通过向公司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那么,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对虚假破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制度是否已经建立?
      民法总则个人破产制度是否已经建立?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企业的破产制度相信您都已经十分了解了,企业如果出现经营困难,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或许会因申请破产而有重生的机会。那么,个人破产制度是否已经建立?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个人破产制度是否已经...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公司的运行,往往需要领导者的决断和团队的力量,然而有些时候,当公司的运行出现了问题的时候,则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系统化的统筹,如清算股东,然而,按照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法清算股东应该如何操作 依照前款规定...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一、哪些人可以申报破产债权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过期还能申报吗?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


·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一、法人要求破产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必要条件吗? 1、公司法人的清算是指公司法人由于法定原因解散时进行的清算活动。该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