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外情生子抚养费标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这个义务并不会因为什么原因而免除,虽然实践中也有那种被减免了抚养费数额的情况,但这主要是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实际并不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减免抚养费,其实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并不等同于免除了抚养义务。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一、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会减少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1、因给...


·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些夫妻尽管已经结婚多年,但是感情一直不好,如果双方无法承受的话会选择离婚。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何分割财产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诉讼离婚,对簿公堂对夫妻双方都不好。那么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 一、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


·如果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
      如果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 在家庭特别困难的时候,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离婚可以法律援助吗这个问题,您总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可以,但是有人觉得离婚太简单了,用不到法律援助。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作出详细的解释。 一、离婚可以...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是50%。(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20...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及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1、主张子女...


·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是父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过协商、自愿的方式,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后订立的协议。那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该怎么写才好呢?写好了之后是否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 变更抚养...


·一、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


·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就连相对传统的农村,离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情的时候,很容易在财产分配上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简单分析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离婚财产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