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可以,但需要与房屋销售商协商,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换房子。判定是否能更改换房、要回定金,首要看的一点是,这份认购预约书是否有效,之后再根据定金的法律效应划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归属。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二、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4、购买合同的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在审核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比如说编号和经营范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5、公摊面积:不应该计入的包括仓库、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车库,作为人防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单独使用的空间。还有售房单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说开发商在大堂里做的销售中心等。为多栋房屋服务的管理用房,通俗来说,就是与这栋楼不相连的部分,比如说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买卖附件里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条里,只是说分摊了多少,分摊的面积的数额,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应该有一个房屋面积分摊的说明表,分摊了哪一部分,是经过哪一个地方批准的。6、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建议购房人选择在合同里已经规定的第二种处理方式,即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一个误差比例,也就是说正负3%,超过此比例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不同的户型和楼层都有可能价格完全都是不相等的,再者说换房这并不是开发商一方就可以决定的,所以建议您在挑选房源之前,如果还没有想清楚的话最好就不要签房屋买卖合同。业主在签了合同以后坚决要求换房,但是条件又不具备的情况下,定金不会退还,这是属于业主违约。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婚姻法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离婚纠纷无非就是婚姻关系及财产子女问题的处理,财产分割中房产分割最为复杂。因为涉及到集体资产的问题,是农村房屋很难分割。所以,很多人就会有疑问:《民法典》关于农村房产遗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房子是男方买的怎么处理?
      许多夫妻在选择离婚时,都会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财应均等分配,但房产与现金不同,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对房子的分割都会有影响。那离婚房子如何分配房子是男方买的怎么处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子如何分配?房子是男方...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


·二手房网签后可以撤销吗?
      二手房网签后可以撤销吗 二手房网签后是否能撤销,要看买卖双方协商结果,如果买卖双方协商后可以撤销,那可以携带相关资料进行二手房网签撤销;如果买卖双方有一方不同意撤销,那这时候想撤销的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除网签。但也有特殊情况,只需满足以下条件的一种,二手房网签可以无条件撤销...


·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如今有些地方的房价每天都在上涨,一些人手头资金不足,而且对房子要求不是严格的话就开始选购二手房进行交易,说明二手房有着独特的优势。那么如果在济南怎么交易二手房?在济南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担心买到产权有瑕疵的房子,是买家们不敢...


·婚后父母赠与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怎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结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神圣的,结婚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紧紧绑在了一起,但是两个人长期相处会出现矛盾,矛盾激化最终导致走向离婚的道路,而在离婚过程中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关于房产的分割,在《民法典》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
      二房东诈骗该怎么处罚?二房东诈骗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
      在依法执行了失信人员的房子之后,法院方面需要尽快的对房子作出处理,就获得的价款来还给债权人,减少债权人遭受的损失。现实中,法院一般是通过拍卖的方式来处理房子的,那此时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拍卖前,查...


·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现房是与期房相对的,通常要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修建完毕,并且已经由施工方交付给开发商之后,再进行销售的房产,就称之为现房。而并不是说开发商认为这是现房就一定是现房,它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到底现房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房是什么? 现房是指消费者...


·借名买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借名买房的风险都有哪些一、借名买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


·房屋中介陷阱有哪些 如何避免房屋中介的陷阱
      房屋中介陷阱有哪些陷阱一:二手房中介公司全包价不透明。全包价包括买方所要承担的全部房款、契税、印花税和中介的代理费(房款的2.5%-2.8%)。但中介公司不会明确告知买房人在交易中需要交纳的明细费用,还会从中获得额外好处。例如,中介公司有一套30万的房子,但中介会向买者报价32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