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权力,而劳动者一般仅握有员工手册、办公用具等物件。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如欲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采用加大劳动强度、调岗、降薪、口头辞退等方式迫使劳动者离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劳动者自动离职,则要付出无法领取剩余工资与失业保险金、无法顺利转移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影响其再就业)的代价。而按法律规定,劳动者以提前告知的形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故作为理性人,劳动者如欲解除劳动合同,其选择自动离职的可能性不大。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于解除主体的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表示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和行为;而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作出的解除意思表示,单方解除进一步又可以细分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即对合同双方产生约束效力,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表现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它必须具备双方自愿与平等协商两个要件。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权,体现了合同自治的原则。这种情形下,需要表现为双方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不能单方任意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将要承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劳动者单方解除
  
  
  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权,可以增强用人单位保护人才、重视人才的意识,从而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劳动者单方解除表示为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行使,同时也使得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配置和经营行迹受到影响。为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些条件成就时赋予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在一些条件下,劳动者行使法定解除权不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职工本人。除了这两个,其它单位和个人无权解除合同。如果主体发生变更导致错误,职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对解除合同撤销。双方协商一致要解除的,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在建筑当中一般都是非常容易破碎而造成事故的材料,所以在建筑物使用玻璃作为幕墙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其建造的方式以及材料的选取,在完成建筑之后由其也要对工程中的玻璃幕墙进行仔细的验收检查。那么,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幕墙...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住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了。无论是个人宅基地建房还是开发商开发居民住宅小区都不能随意进行,要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进行建设,安全生产。各个省份也都根据自己当地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本地的安全生产条例,那么广东省住房和城...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今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中秋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每天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离退休还有三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可以续 ?通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期限限制,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及时考虑续签或是做其他,一般公司不签或是降低劳动条件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有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到现在离退休只有三年了,现在要是离职了,会很难找到其他工作,所以有...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很多小煤矿管理上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煤矿工人遇到人身伤害后,应该向企业提出工伤鉴定要求。企业会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有关机构会按照一定标准制订工伤鉴定书。那么2017年煤矿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煤矿工伤鉴定标...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司法鉴定因为它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一直被人们所信任,许多时候司法鉴定的结果都可以决定一场官司的胜败。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的,需要花费一定金钱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单位申请员工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


·未签劳动合同去哪里告发
      未签劳动合同去哪里告发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流程的工作一般是做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流程的工作一般是做什么?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无侦查阶段的刑事代理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首要的重要工作仍然是了解案情,迅速收集案件信息、掌握相关案件材料是履行辩护职能的基础。根据法律规...


·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企业任用童工的处罚有哪些?
      未成年人本该在学校接受教育而不是成为社会劳动力的承担者,但在现实中有不少家境困难的未成年人迫于生计而外出务工。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就算是童工们在生存上确实存有困难也不得聘用,否则将会面临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企业任用童工的处罚办法,以供您了解。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