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几年或几个月执行就是指在几年或几个月内遵守一定的条件、没有犯新罪等就可以不用执行刑罚。也就是说缓刑几个月或几年是考验期,但依然是犯罪。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二、管制和缓刑的联系是什么?1、对象基本相同虽然缓刑是适用于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明显比管制的情节为重,但是对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并没有实际执行,而附条件暂缓执行。管制虽然是限制自由的刑罚,但是它仍然属于执行刑,是在实际执行刑罚,并没有暂缓执行。相比之下缓刑当然比管制为轻。也就是说我们很难区分是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重还是判处管制的罪犯重。如果前者重,为什么还暂缓执行。因为绝大多数的缓刑犯最后都没有执行原判刑罚。2、适用期限大致相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而缓刑的适用期限也是1个月以上3年以下,拘役是1月以上6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6月以上3年以下。所以从两者的期限设定来看,也是基本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3、执行、考察的单位完全相同缓刑和管制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法院判处缓刑。缓刑几年就是等缓刑结束后不再执行原判罚。按照规定,缓刑的期限要比原判刑期长或者相同。拘役的缓刑最短是两个月,同样是刑事处罚措施,缓刑比管制要严厉。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罪如何量刑?
      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罪如何量刑?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一般会被量刑三年左右,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


·诈骗犯如何量刑
      诈骗犯的量刑金额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公职人员犯罪,一定会开除公职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存在哪些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


·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罪概念?
      金融犯罪是在我国经济发展之后,才有的犯罪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且存在着虚拟性,犯罪主体找到了一个较为安全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平台。虽然网络金融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人依旧不知道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罪概念,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多少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知道或者不明白,因此,尽早会见律师就显得特别重要。那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要是可以的话,家属自然会委托律师来会见,帮助处理案件。下文中,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 ...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定义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指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因发生某种特定情况,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活动,待具备继续审理条件后,再恢复审理。 二、刑事案件可以终止审理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


·按规定多少非法集资罪量构成犯罪?
      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非法集资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其中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集资资金为目的,相较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情节更严重、性质更恶劣,因此,其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更严苛一些,那么,按规定多少非法集资罪量构成犯罪呢?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阶段如何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