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他项权证怎么贷款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因为,没有到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其抵押权就得不到法律保护;反之,办理了抵押登记,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拍卖,所得款项可以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房子有他权的话就是在银行办理过抵押贷款或购房贷款,如果想在办理他权就是办理顺位抵押,也就是常说的二次抵押贷款,直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就可以了,如果在贷款公司办理二抵的话是如下的资料及流程: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贷款合同、居住证明、水电气发票,还款流水,就可以申请了,流程如下:流程:1.带上如上资料到贷款公司签订贷款合同2.查征信审批3.初审通过4.贷款公司打电话核实交上去的资料5.审批通过6.签订放款合同7.当房管局办理二次抵押的他权8.贷款公司放款所有手续办完之后,会把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给你。房屋所有权证上面会注明有贷款及还清日期。他项权证在没有清贷之前是放在银行的,等你贷款还清后,拿上《房屋他项权证》及银行出具的已还款证明、同意解除该套房产抵押的证明,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局或房地产管理局)去办理“解押”手续。房管部门收回《房屋他项权证》并在你的产权资料(房屋所有权证、及房管部门所留存的档案)上进行备注。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对于他项权证自己一定要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但是对于他项权证的问题,自己不仅要做出一定的法律了解,对于实际的运用,自己也要做出积极的践行,因为对于生活中的我们来说,对于贷款的事项办理,自己肯定会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所以对于事情的处理的过程是较难的。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


·欠款到期不还多久可以起诉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在借款时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在约定的日期到期后没有归还的,就可以起诉;借款时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但要先进行催告,按照催告中约定的返还期限返还,期限到期后欠款人没有归还欠款的,就可以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


·结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


·其他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其他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吗?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
      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如今,在双方建立借贷关系后,债权转让的事情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移,无需得到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针对新的债权人,债务人有权行使抗辩权。就债权债务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现象,进行抗辩。那么如何行使债务转让中的抗辩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


·父母欠债时可以要求儿子偿还吗
      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而在当今社会,民间仍然流传着这句话,有些人甚至身体力行的支持着这句话,可也有部分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认为这是不公平的。那从法律的角度看,父母欠债时可以要求儿子偿还吗?也就是说,父母欠债儿子偿还可以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父母欠债时可...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一、朋友欠钱欠的不多不还怎么办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


·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需要负哪些债务责任?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因为经济问题,和他人产生一定的债务关系,而你作为债务人就要负起相应的债务责任。同理,当你和他人同时作为一件事情的债务人,那么就存在共同债务的连带关系,则是当共同债务存在时,需要连带债务人都负起责任。那么,共同债务人连带债务人的责任是如何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


·犯罪嫌疑人偷税漏税会罚款吗?
      犯罪嫌疑人偷税漏税会罚款吗?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