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2、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3、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二、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提到的变更抚养权条件。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裁决确定。作为父母即使在离婚之后肯定还是希望由自己亲自来抚养子女长大,然而履行抚养义务除了这个之外,其实也是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离婚之后要是想要变更抚养权,也就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抚养对孩子不利,或者自己的条件更好,那么实际变更抚养权才会是有可能的。
  
  
  


·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一、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了在若干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一方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所以,如果主张变更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分割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那是必须要对财产作出分割的,否则就不允许他们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分割了财产的,需要签订书面的分割离婚财产协议,那这个分割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离婚财产协议有效吗 按照合同法,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更、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


·离婚看似是两个人的事情
      离婚看似是两个人的事情,实则影响到了三个家庭,两边的大家庭,自己的小家庭。离婚还牵扯着一系列的问题,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配还有最最最重要的抚养权,今天就主要跟大家说下两个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很多人都觉得离婚时,法院是不是会将孩子的抚养权优先判给女方,或者是女方争夺抚养权是不...


·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订婚,顾名思义就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先举行一个仪式,表明此后到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男女属于未婚夫妻关系。通常在订婚的时候男方就会给付女方彩礼,那要是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订婚后一方爽约,彩礼能要回吗 凡事并非都事事随人愿,当给付彩...


·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如果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基本上是不会选择诉讼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复杂,需要当事人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更多。但是对于很多需要诉讼离婚的人来讲,要是了解一下离婚诉讼的程序,那么对自身还是有好处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


·被判无效婚姻还能结婚吗?
      被判无效婚姻还能结婚,因为婚姻无效就属于一开始就没有结过婚,之后再次结婚的话,完全是可以的。无效的婚姻应属自始无效,相当于没结过婚,被依法判决无效婚姻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结婚。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生活中,夫妻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你想在打离婚官司中胜诉,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技巧才行。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打离婚官司的技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打离婚官司的技巧是怎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


·口头离婚协议怎么录制?
      口头离婚协议怎么录制? 一、口头离婚协议怎么录制? 口头离婚协议是无效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


·结婚彩礼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结婚彩礼很显然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的。但现实中,男女在恋爱阶段就会出现互赠财物的情况,因此有的人就认为这部分财物也是属于结婚彩礼的范围内。但其实并不然,那现实中,结婚彩礼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彩礼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1、金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