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证明对方有过错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公安机关出警证据、法医鉴定、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请求支持子女由自己抚养的证据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三、依法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1.双方有财产约定——提交协议书。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银行帐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有机动车——提交车辆行驶证。
  
  5.有房产——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6、在公司拥有股权——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
  
  7、有债权债务的——借据、相关的佐证证据。
  
  夫妻在离婚方面产生了纠纷的,此时可能就无法协议离婚了,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样解除婚姻关系还有一定的可能。而既然是有纠纷,那么肯定在打官司的时候就会有争议,这个时候为了获得有利的判决,就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证据。按照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看,此时就需要原告实际提供证据才行了。
  
  


·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般只有在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才会到法院起诉离婚,而此时需要确定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一个,这样提起诉讼后,法院才会依法受理案件。那到底该如何确定离婚的管辖法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
      在什么条件下可变更抚养关系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


·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
      我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然而重婚罪却破坏了这种规则,它指已有配偶的人却在婚姻之外与他人二次建立了婚姻关系,因此法律会对此给予相应处罚。然而许多人却分不清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还是自述案件,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释。“不告不理”不是法律的语言,而是通常群众对于民事案件通俗的用语。人...


·一、女方单方抚养男方抚养费支付多少?
      一、女方单方抚养男方抚养费支付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无效的婚姻孩子怎么办?
      无效的婚姻孩子怎么办? 一、无效的婚姻孩子怎么办? 无效的婚姻子女抚养权的认定,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


·怎样才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就会想到离婚,而一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另一方则会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具体来说怎样才能起诉离婚?即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能...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


·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孩子的年龄在两周岁以下,一般会判处给女方,且若女方的经济能力比男方强,孩子也更愿意跟着母亲,那么,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处给女方,此时,根据规定,离婚小孩判给女方男方不出抚养怎么办? 一、看孩子年龄换位思考: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男方也不能就什么都不顾了,硬要...


·吸冰毒可以起诉离婚吗
      吸冰毒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每个当事人的自由权利,只要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均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而吸食冰毒屡教不改的,可以视为婚姻法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只要查清配偶确实吸毒,法院就会在第一次判决...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侮辱妇女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狠亵、侮辱,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


·父母离婚母亲改嫁财产归谁
      父母离婚母亲改嫁财产归谁财产属于随母改嫁的小孩。小孩与后爸形成继父继了子关系。也属于子女的范围。所以,继父(母亲)的财产由子女(相对母亲来说),继子女(相对继父来说)继承。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