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如何进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如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1、购买的车辆未登记过户而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肇事车辆的购买人,即实际车主)。由于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并非民法典意义上的所有权转移,无论车辆买卖多少次,也不论出卖方是否保留所有权,买卖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并不影响买方因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车辆交付其所有权转移后,原登记所有人、原车主(包括连环购车中的原购买人)及原使用人、出卖方均为名义车主,因不是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此,作为名义上的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2、挂靠经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包括挂靠人(实际车主)和具有监督管理义务的被挂靠单位(登记车主)。所谓挂靠,是指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登记到某单位(如有营运资格的运输公司或客运站)名义之下从事运输,车辆所有权为车主个人所有。挂靠人为实际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为名义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其一,如果挂靠人以所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人的管理费,享有挂靠车辆的运行利益并能支配车辆营运,其负有对车辆营运的监督管理义务,被挂靠单位应当在肇事直接侵权人不能赔偿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二,如果挂靠人不需以挂靠单位的名义经营,被挂靠单位仅收取管理费承认车辆的挂靠关系而不支配车辆的营运,但不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在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下对能够防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直接侵权人追偿。其三,如果被挂靠单位同意出资购买人将车辆登记挂靠在其名义之下,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购买车辆的实际出资人(挂靠人)独自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作为登记名义人的被挂靠单位不是车辆的所有人,既不能从车辆运行中获得任何利益,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行驶和营运,因而对挂靠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监督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施行后,《机动车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挂靠单位已不能再让其承担垫付责任。3、承包租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主体为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人、租用人)和肇事时车辆的所有人(发包人、出租人)。在承包、租赁车辆民事法律关系中,发包方和出租方的权利是收取承包费和租金,获取车辆运行定额收益,承包方和承租方的权利是获得承包、租赁经营权和车辆占有、使用、收益权。承包方和承租方履行了交纳承包费和租金的合同义务后就可以独立自主地支配车辆运行或取得运行利益,发包方和出租方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应在肇事直接侵权人(承包方和承租方)不能赔偿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肇事直接侵权人追偿。4、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出借人有无过错分别不同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如果出借人(肇事车辆所有人)无过错,车辆由借用人支配运行,出借人对借用人的行为不能实施任何控制,也没有获取任何收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肇事直接侵权人(实际使用人,即借用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赔偿。如果出借人有过错,如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证或者酒后而借用,则出借人与借用人应按各自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现实中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责任要进行确定特定的主体来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时,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侵害情况以及车辆所附带的归属性质,就比如日常借用别人的车发生事故却无法负担赔偿数额的只能连带要求车主来承担责任了。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
      在购买二手房中,先交付定金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备程序,但买卖双方为了确保买卖最后能够达成,一般都会有定金的交付,那么交了二手房定金后,若买卖未达成,定金是否能退,就成了双方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一、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


·车辆违章后哪里可以交违章罚款?
      车辆违章后哪里可以交违章罚款线下有两种罚单处理方式1、去车管所:不得不的选择去交管所交罚单是最为传统的方式,但也最费时,经常要拿号排队,而且只能工作日去办理,不过好处是你能看到违章时的照片。如果你需要顺便办理其他业务,倒是可以顺便去一趟,但其实大多时候都建议在线办理。当然,如果你...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交通事故残小孩抚养费计算方法是: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也是有可能判缓刑的,只要驾驶员没有逃逸,两死两伤的这种情况最严厉的量刑也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2023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都随处可见,不仅方便了人们,同时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出现了相关的交通法规,那什么是交通法规?有关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中有一种是双方各半的,即同等责任,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因此实际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也不太一样。那究竟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按照现行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理赔程序...


·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不管是进行新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东西都是很多的。而在交易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风险,要是不小心处理,同样也是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那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增...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问题是怎么判罚的?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普通家庭汽车(6座以下)投保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