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重庆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发经过、事故原因,调查人员
  
  
  2、《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封面贴相片
  
  
  3、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4、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送医院抢救的首诊病历原件及医院诊断证明书;死亡原因证明
  
  
  6、受伤时在场工友的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单位注明已与原件核对一致
  
  
  为了进一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在其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当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受害者也是在期限内及时的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鉴定结果出具后,可以凭借材料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非试用期)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用...


·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临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些单位经常聘用临时工,这些单位包括劳动者都认为临时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而根据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无论用人单位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或者个体户,他们都应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有些用人单位招聘农民工做保洁等...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
      在法律上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标准是多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劳动合同未续签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未续签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未续签合同是无效的。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


·一、员工辞职应该注意什么?
      一、员工辞职应该注意什么? 员工辞职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合同是否到期,档案是否转出,社保和医保的缴纳还有失业金的领取问题。同时离职重要的做好三件事: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保险转移单、 复印交接单。另外辞职需要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工作交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就应该符合验收标准。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一、员工可以辞职随时走么?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二、什么情况...


·年假劳动法有规定吗
      劳动法年假规定: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工伤认定之前工伤假的核定情形 1、工伤员工的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3、实际住院治疗的时间;4、工伤职工所在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的性质;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的意见;6、工伤职工本人的意见;7、对工伤员工的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