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证醉驾助力车罚款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无证醉驾助力车罚款多少?
  
  
  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醉酒驾驶这种行为和无证驾驶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会进行处罚,但是处罚的力度肯定是根据具体的危害程度以及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进行的,比如说,在行政罚款这方面,实际上也就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处理。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
      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多少钱?肇事逃逸车损怎么赔偿实际损失额度的30%,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机动车维修费用一般应依据保险公...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
      是否可以推翻签过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


·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
       一、醉酒驾车属于什么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趋于高发,其中有小擦小碰,但也有致人伤残的大事故。不论是怎样的事故,最终都将归咎于责任及经济赔偿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讲一讲。 一、概述 2004年5月1日起...


·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不少人选择购买私家车,不少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遵守既定的交通法律的规定,故而在现实生活中,交通肇事现像是时有发生的,在被判处刑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的规定,申请判处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 缓刑程序是怎样的? 1、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


·无证驾驶摩托车出了车祸交警怎么处罚驾驶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一、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车如何划分责任?
      一、交通事故自行车电动车如何划分责任?自行车、电动车发生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如下:依据电动自行车的属性不同,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在交通事故当中涉及电动自行车责任划分时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1、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达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标准》技术要求的电动自行...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多久?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多久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致人死亡并非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是说死亡一人负同等或以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 (2002年12月1日)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需要全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需要全赔吗?交通事故人伤报了保险公司不一定需要全赔,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是有限额的规定的。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饮酒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还是有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自酒驾入刑以来,饮酒驾车的朋友越来越少,代驾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应运而生。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等。我们时常会看到骑着折叠电动车,在各大酒店附近徘徊的代驾员。他们专为酒后的驾驶员提供服务。我们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