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有些不法的公民或者组织在看到有些著名公司的商标还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会抢先提交了申请并得到了商标注册后的法律认可文件,此时不法分子如果借此向实际所有人以商标为要挟并且要求对方给付过高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一、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1、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软件著作权个人办理需要多久?
      软件著作权个人办理需要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一经产生即享有著作权,无须申请,所谓申请软件著作权实际上是将软件进行备案登记。一般备案需要30-60工作日左右。正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
      汇编权侵犯著作权怎么办?汇编权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


·怎么判断外观专利侵权?
      怎么判断外观专利侵权?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的举证责任由案件的原告承担,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如下: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如果经过出版社公开发行,则获得了相应的版权。按照规定,版权要进行登记。当事人自己不方便处理的话,可以委托给他人处理,双方为了不引起争议,得签署一份合同。那么,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去哪里? 国际商标更改地址可以去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有哪些原因 一、专利申请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如下: 1、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900元; 2、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费是500元; 3、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费是500元。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原因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


·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确定是多少?没有具体的标准数额;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是可以的,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