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才可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一方坐牢起诉离婚怎么办才可行?
  
  
  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坐牢的,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可行性很小双方通常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由于一方不在住所地,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在进行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所以,您可以向您居住的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对方还没回来可以申请延期吗?
  
  
  在离婚案件审理时,对方要是没到庭的,那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
  
  
  按规定,离婚诉讼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所以,得按照民事诉讼法上的做法。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就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所以,根据上面的几种情况,在离婚审理时对方还没回来的,那么起诉的一方是可以去申请延期审理的。
  
  
  另外,你在向法院起诉之后,法院会作出自动撤诉处理的,只有在下面几种情况中:
  
  
  1、不交诉讼费的。原告或者上诉人接到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既不预交费用,也不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及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未获准许后仍不交费的。
  
  
  2、原告不到庭的。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到庭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实践中,一方坐牢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可行性很小双方通常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由于一方不在住所地,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在进行处理。一方在坐牢想要起诉离婚的情况比较特殊,起诉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


·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怎么办?
      离婚时会双方一般会通过签署财产协议来协商解决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这是避免财产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协议,但是离婚财产协议遗失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


·第三次起诉离婚大概多久能结案?
      第三次起诉离婚大概多久能结案? 1、第三次起诉和第一次及第二次审理的时间差不多,只要案件事实审理清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就会结案;2、一个法官审理,则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审结,如果是三个人审理,则可能要半年以上;3、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男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______之夫。 乙方(女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 ...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时男方买的车能分吗?
      对于男女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遵守以下的原则:   1、依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仍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该由双方进行均分。   3、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归各人个人所有,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而且实际中以下几种...


·诈骗犯会连累女朋友吗
      诈骗犯不会连累女朋友,除非女朋友也参与了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赌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才好?
      夫妻的离婚是现实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的情况。但是造成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也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夫妻之间有一方发生了婚外情,也或许是夫妻有一方因为赌博严重影响家庭发展的,总之夫妻之间离婚原因有很多。离婚以后牵扯的相关问题也很多,其中最复杂的就是离婚之后的财产分配问题。那么,...


·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在离婚案件中,债权债务问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有些家长为了避免纠纷,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其中一些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处于对孩子利益的考量。协议离婚财产给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是不分割...


·需要收集哪些家庭暴力证据
      需要收集哪些家庭暴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