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国外监护人失职承担刑事责任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国外监护人失职承担刑事责任有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但是以上规定只是对监护内容的一些概括性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能根据上述规定的精神,结合被监护人的实际情况及具体案情,由法官根据生活常识来界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以判断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
  
  
  如果监护人因为严重过失,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可能会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而这类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主要是法官对于“情”和“理”的考量需要更加慎重。这种案件中,孩子的身体遭受重伤甚至死亡,对于其监护人来说已经是一个重大的打击。特别是在孩子受伤的情况下,对其监护人判处刑期较长的实刑的话,也不利于保障孩子的后续治疗和起居照顾,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建议法官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慎重作出判决。
  
  
  专家说法
  
  
  中国海洋大学教育系讲师、教育研究者胡乐乐认为,父母的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呼吁立法机关应该采取行动,让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法律责任。他表示,按理说,未成年孩子出事,如果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的责任,那么监护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导致监护人无需担责,可以“逍遥法外”。
  
  
  胡乐乐指出,“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一旦监护人疏于监护儿童或者侵犯儿童的权利,就依法严惩监护人,例如罚款、监禁,甚至剥夺监护资格。只有这样,监护人才能不敢掉以轻心,孩子的安全才能有更多、更好的保障。”
  
  
  相关法规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1、《民法通则》第18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条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9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7、《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0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我国规定的监护类型非常多,监护有遗嘱监护,这个监护只要求是父母为法定监护人的情形,监护人对于被监护人是有保护的义务的,对其人身权益进行保护,对其财产进行保护,如果失职,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诽谤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诽谤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或者说,诽谤罪的行为...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了解这个程序对当事人是更有利的。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一一解答。 一、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


·判拘役会不会留案底2023
      判拘役会不会留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


·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
      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 一、宣传传销活动罪由哪些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客观...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第一次醉驾的判刑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主体有一定划分,其中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很容易理解的就是单独的个体进行犯罪,而单位犯罪则是有所规定,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等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在司法实践中还会有所不同,像合伙企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吗。 一...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非法狩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非法狩猎罪。当然,如果情节不严重,则不构成犯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本罪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故意实施,过失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