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新婚姻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
  
  二、什么情况可以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对于一些人来讲,虽然自己很想给子女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但确实自己的能力有限,可能连正常抚养孩子都比较困难,这种情况下就很想知道,抚养子女一般到什么时候就可以了。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一般抚养子女是到子女年满18周岁,也就是成年为止。但特殊情况下,18周岁之后还是需要继续抚养。
  
  


·一、婚姻法中再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法中再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婚姻法对二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和一婚的规定是一样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单方申请离婚协议书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
      结婚一个月离婚彩礼怎么办一般只有结婚的,再离婚彩礼是不会退还或只退还一部分。但是如果结婚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给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军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军婚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标准的调整,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我们可以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


·夫妻未离婚奶奶有探视权吗
      夫妻未离婚奶奶有探视权吗?原则上奶奶没有探视孙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是针对孩子的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


·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上,我国法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时候,明明原告方手中都拿有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却还是要重新通过法院来起诉离婚。当然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不过在特定情况下,针对这种诉讼请求,法院也会进行处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有离...


·法律上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


·夫妻离婚抚养权不给行吗?
      离婚是现代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如果有孩子的话,离婚就涉及到抚养权的分配。两个人都想要孩子,那么任何一方都不想给抚养权,可以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再交由人民法院评判。那么夫妻离婚抚养权不给行吗?下面请跟着我们一起看一看吧。 离婚抚养权不给行吗? 不行,抚养权的分配是为了保障孩子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