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举报企业非法集资应该选择哪个部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举报企业非法集资应该选择哪个部门?
  
  检举非法集资的公司向个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举报。
  
  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二、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
  
  1、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批准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但是这里也需要注意,如果是仅限于亲戚朋友范围的,或者仅限于本单位范围内的集资,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非法集资。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本身就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范围,对于热心民众的举报并不要求其提供确切的犯罪证据,发现类似的犯罪活动都可以将相关的信息反映给公安部门,而除了公安部门之外,国家的其他行政单位都有义务将非法集资的犯罪活动扼杀在摇篮当中,并且有义务保护举报人。
  
  


·公司注册去哪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去哪里?流程是怎样的? 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希望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要成立一家合法的公司,首先就得去注册,可是,公司注册去哪里呢?对于很多没有经验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公司注册到底该去哪里。 一、公司注册的流程 根据《公司法》第六...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结构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被称为是独股公司。那么,对于一人有限公司法人股东责任包括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详细解读相关知识。一、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管怎样,身为股东,就要对公司负责,在公司的大事件中,起到带头作用,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方面...


·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经营
      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是否可以继续经营有限公司法人去世公司可以继续经营,企业除非破产,注销,倒闭,法人是不会去世的。去世的是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去逝了,依法、依企业章程或隶属管理关系变更就是了。二、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分公司注销决定是由股东大会作出的。(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如何进行企业并购的文化整合 一、加强沟通 几乎所有的并购后整合都会因一些障碍而受阻,不管这种障碍是来自于文化冲突,工作不够投入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清,惟一的解决方法是进行有效的交流。交流有助于稳定业务和减少“安全岛”效应的突发。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共事时,...


·并购的公司股权可以买吗
      可以买。买股权的风险在于,买了股权之后,就要承接对方的负债,债务不仅仅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可以看到的债务,还包括隐含债务,比如标的企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不合理的避税措施被发现后补缴税款的风险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
      股东会可以决议哪些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


·企业改制与重组的要求包括哪些?
      企业改制与重组的要求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企业一直都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企业的发展将会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从而使整个中国变得更加富强。在企业的管理中,存在着企业改制与重组的问题,在我们实际生活中,许多人不太清楚企业的改制。那么,企业改制与重组的要求包括哪些?接下来我...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规划用地,会对很多土地进行重新改造。往往被规划的土地中,可能一些是生产企业。而企业拆迁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条例的内容吗?下面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了解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吧。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