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这个是不可以的。夫妻离婚时分割一方所谓,和支付孩子没有关系。规定不直接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由离婚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二、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我们在离婚的过程中,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的婚姻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商议。很多的男士,为了避免承担责任,以无财产利益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男方净身出户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这个男士必须承担的,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夫妻结婚没有共同生活彩礼钱给还嘛
      一、结婚一年没有共同生活退彩礼钱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


·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是父母离婚之后,未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生活与教育等费用。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可以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标准,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今天就以上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个详细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一定要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


·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自愿赔偿的话,赔偿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癫痫并不是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


·重婚罪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不同的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法定刑,那么对于重婚罪而言,您知道其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婚罪法定刑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 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
     在离婚案件中, 对于不忠方净身...


·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军人离婚有什么法律规定 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第12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很多男女在恋爱阶段都有互赠礼物或财物的情况,但这并不属于法律上面认定的彩礼。不过实践中,他们结婚之后又离婚的,可能其中一方就想要要回婚前赠与的东西。那么此时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可以要回吗?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吧。 一、一方婚前赠与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一方婚前的赠与离婚时能否要回...


·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就是归个人所有的,若日后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就不能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由此可见,实践中对夫妻一方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实践中,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进行离婚诉讼时,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