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一、房贷提前还款流程是什么?
  
  房贷提前还款流程为:到贷款经办行办理;提供经办行要求的各项手续和材料;提交资料进行办理;提前还款成功。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需要时间满一年以上,如果不满一年想要提前还款也是可以的,只不过银行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银行对于房贷提前还款的客户,一般是采取预约机制的。根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款的客户需提前一周至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约定还款日期。然后按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当初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和提前还贷协议,并按银行的要求,将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由银行自动扣收。那么在还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提前还款必须到贷款经办行办理,所以需要咨询贷款经办行的具体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
  
  2、各银行办理手续不同,务必咨询清楚需要携带的证件(一般包括身份证、借举合同、收押房产证文件、代扣还款委托书等)。
  
  3、偿还部分贷款的,每次提前偿还的数额应不少于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
  
  4、提前还贷可能涉及到缴纳违约金,购房者应提前了解。
  
  5、勿忘记注销抵押,贷款人办理注销时需要在银行申领退还的抵押权证明书,去房屋抵押产权部门领申请注销登记表(注意不要跨区办理),后附上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办理抵押注销。
  
  6、如果既有商业贷款又有公积金贷款,应先提前偿还利的商业住房贷款。
  
  7、如果当初申请住房贷款时办理了保险,如全部提前还贷或缩短了贷款期限,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回部分保费。
  
  二、提前还贷需要注意的事项?
  
  1、看准时间是否合适
  
  申请贷款的时候,购房者选择的还款方式多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针对两种不同的方式,提前还款需要看准时机。
  
  等额本息:等额本息每月的还款总额固定,其中还款本金递增,还款利息递减,因此如果借款人已还款到中期,已偿还了大部分的利息,房贷提前还款则还的主要是本金,因此意义有限。
  
  等额本金:等额本金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所剩本金减少,还款利息也越来越少。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一半的利息,如果此时提前偿还,节省的利息并不多。
  
  2、算清利息是否更多
  
  受银行资金成本上升的影响,目前还款的利率较高,如果您是在享受有折扣的房贷可以不考虑提前还,闲置资金可以用来货币基金或者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一样可以降低房贷的利息成本。
  
  3、充分利用公积金
  
  对于每月公积金缴纳数额较高的贷款人,可以考虑适当提前偿还一部分房贷,但不必全部偿还,因为一旦房贷全部偿还后,每月的公积金就没有利用的空间了。
  
  当今社会您买房的负担是很大的,所以贷款必不可少,您在进行贷款之前一定要与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好涉及到的事宜,做到心中有数。提前还款会造成违约金的产生,这一点也希望各位购房者能够考虑清楚其中的利弊,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父母过世没有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过世没有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一、父母过世没有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应该首先确定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由于我国近年来征地拆迁的数量巨大,所以也有许多人获得了安置房,但是随之而来也有许多问题,例如安置房的买卖问题,您都知道安置房在买卖上有许多限制性的规定,那么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资料,解答您的问题。 一、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 我国《合同法》...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
      通常在买房子的时候最重要的费用就是购房款了,但除了这个之后,其实还会有其他的一些费用需要交纳。那到底买房子需要交哪些钱呢?作为有购房打算的人,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重要的。接下来,本站我们就以购买新房为例子,为您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


·本人不在可以过户房吗
      可以。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别人代你处理过户事宜即可。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


·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协议的效力认定
      政策性保障住房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购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存在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程序,且对房屋转让条件亦有严格限制。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借名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不仅扰乱了国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秩序,也侵害了其他符合购买资格主体的合法...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签订还是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尤其是解除,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呢?有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 一、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


·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卖二手房,买方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么此时就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因此,如果二手房买卖不过户的话,那么买方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那究竟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不过户有什么风险 买二手房没过户的,...


·婚后买房的性质是怎样的
      虽然现在房产是结婚的刚需,但也有不少人是在结婚之后才选择购房的。而这时就有可能出现多种情况,包括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那我们该如何判断婚后买房的性质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的性质是怎样的 夫妻结婚之后一般都会购买房屋进行居...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2、没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在惠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个人购买二套房的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首付低40%以上,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款的3%。2、降低首付比,首套房首付20% 取消与余额挂钩限制,职工高可贷50万,一是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以上降到6个月以上,首套房、二套房...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离婚按揭房是不可以去名字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完毕房产证,再去办理过户更名。双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况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再依据离异协议,办理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