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支付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此外,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481号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上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而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已不再有12个月的上限要求。
  
  
  但是,根据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354号文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中职工和公司双方会约定合同的期限,而如果其中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那么会有一定的赔偿金,就算是双方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所以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如今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虽然只有一天,但加上前后周末的调休,此时最少也是可以放假三天的,要是在这期间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也就会涉及到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但其中即使三天都加班了,此时具体的计算也不太一样。那究竟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在...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虽然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此时毕竟未成年工都是一些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也是对其作出了更对保护的,其中就规定了一些不能由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那到底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未成年...


·员工迟到请假可否折抵加班工资
      员工迟到请假可否折抵加班工资不可以的。加班费,也就是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工资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工资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认定后怎么办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工伤认定问题现在已经不难看见了,现在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每个人只是知道去申请,从来没有深入去了解,比如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认定结果大概什么时候能出来,这些都是您平四很容易护士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


·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一、劳动法加班期间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加班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反之,如果突发疾病没有死亡或者在经抢救在48小时内没有死亡的,即便这个疾病是在工作时突...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开始得到实施,工程要让民众放心、得到成功运作,必须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最后到验收都有着严格的标准把关,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完成。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人...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中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