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土地使用权纳税标准是什么?
  
  1、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
  
  (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地税局确定并公布。
  
  2、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如下:
  
  (1)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
  
  (2)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元;
  
  (3)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
  
  (4)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
  
  (5)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6)六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专有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上未记载土地面积的,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
  
  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计税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房地产登记中已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以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分摊土地面积为准。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依如下公式计算: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前款规定的宗(丘)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其他房地产登记资料为准。宗(丘)地内有专有土地的,确定宗(丘)地面积时,应当扣除该专有土地的面积。
  
  综上所述,上海市企业使用城镇土地进行建设的时候,要按照土地产权证书上的面积计算土地使用税。根据上海市政策,土地使用税按照6个等级征收,最高一个级别是每平米30元。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可以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企业承担纳税义务。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承包耕地被征收建公路,补偿款是给村集体还是补偿给失地农户? 国家征占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补偿款的金额由于地域不同,价格有所不同。一般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价格高于落后的地区;位置接近城市的价格高于位置偏远的地区。土地被征占后的征地补偿费给谁要取决于你的承包合同的类型。 ...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在现实情况下,子女一方老家是在农村,户口已经转成了城镇户口,现在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的房产自己还能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很多人有疑惑,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子不同于城市的商品房,是和身份、户口有直接关系的,这样农转非的还存在很多情况。下面,将对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做出解答。 ...


·廊坊市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廊坊市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土地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一个特点,但是土地究竟如何承包,承包的期限如何规定,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后是否可以流转,这些问题我们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来进行详细的阐述,今天我们要了解的就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的内容。 中华人...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其内容是经过相关土地行政部门统一规定过的,但现在购房,特别是二手房一般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这样便给用户带来了一些困扰和担忧,那么无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关于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买房的时候,您都有可能听说过土地使用权证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很多人都弄不清楚。土地使用权大证和小证的说法其实不是官方的说法,是民间对开发商手里的整个小区的土地证以及个人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说法。那么,土地使用权大证是什么意思?详情参...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问题?一、让我们看看继承法关于土地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不仅给农民带来了新的实惠,对农村问题进行规范,并且再次体现了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于想承包土地的人员来说,需要特别关注这项新的政策,具体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承包法最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一、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甘肃平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现代化建设,国家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促进经济发展中,会征用人民的土地。这就造成了人民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针对此损害,国家会提供相应地征地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那么,甘肃平凉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2018年2月19日,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