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不是自动离职。那么就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应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二、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1、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2、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应该根据规定完成自身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况,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2018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


·公司在哪几种情况违反劳动合同协议会赔偿?
      公司在哪几种情况违反劳动合同协议会赔偿? 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不用归还员工的;借款审批单为原始凭证入账单据,是不能归还给员工的。员工在归还备用金给公司后,公司财务可以开具收款收据给借款人,摘要写明为还借款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


·职工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
      职工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疗养期间算不算工伤要根据疗养的原因分析,具体以工伤认定的结果为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
      我国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劳动者工伤事故种类不同,工伤鉴定的内容和程序也不尽相同,那么,昆山工伤鉴定过程是什么?当地劳动者应应积极关注昆山当地工伤鉴定相关部门信息,以当地具体规定为主,下面我们整理了昆山工伤鉴定过程的部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但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报告随时离职,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资,应结清所有拖欠工资以及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现实生活中所有的工程都必须经验收后才能进行销售。建筑工程具有庞杂性,按照标准将其划分为一个个的小工程有助于尽快完成验收工作。划分后,在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后,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对辨别出示那方面的技术问题出现了偏差。那么...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 随着我国城镇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工程是否能够有效使用,市民是否放心。工程建设有很多相关责任人,这些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履行职责。那么,工程质量主要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总公司工程管...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教师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办理地点: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法人本人办理社保如下: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