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1)、没签合同辞职需要提前说吗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部门或者申请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2)、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此时劳动者想要辞职的,是随时可以走人,无论是在试用期间还是转正之后都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无论是哪一方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1、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守法意识。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就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管理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工也依据劳动合同保护自身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2、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都要规定一定的期限,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就是否续签合同等重新进行协商,这就保持了用人单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的灵活性。
  
  3、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会在工资收入、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条件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由于没有证据而遭受损失。
  
  没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如果在单位入职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公司准备劳动合同签订的。因为劳动合同是为了让劳动者和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一、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期限,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


·怎么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在工作中如果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怎么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在工作中如果你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反应,如果公司实在是没有人解决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涉外仲裁申请书。那么关于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一些必要的书面流程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两万元左右,十级工伤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得到本人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员工突然辞职怎么处理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 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


·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离职证明?
      试用期间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离职证明?1、一般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或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是有义务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这个没有工作期限的限制,所以公司应该给其开具离职证明。2、离职证明上会有关于该员工离职的原因描述,公司可以据实把他在这段工作期间的不良表现写到离职证明里。3、离职证明必须...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离不开电,除了生活当中的弱电工程以外,国家还专门修建的有一些大型的电力工程。这些大型的电力工程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工程修建完成以后,自然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时候,对验收规范是有要求的。下面我...


·由于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员工合法吗
      由于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员工合法吗员工由于疫情被隔离,公司开出员工是不合法的。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


·工伤赔偿抚养对象包括哪些人
      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工作条件的原因导致受伤的也在存在的,这就是工伤。工伤受伤的人员一般都是青壮年,都是每个家庭的顶梁柱。这类的工伤赔偿也是比较复杂的,这类人群上有老下有小,对于工伤赔偿抚养对象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接下来,我们将带您去详细了解一下。 一、工伤赔偿抚养对象都包括哪...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   一、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


·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的情况之下工伤认定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现在基本上各省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都是当地的社保局。湖北省内的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首先必须就要了解一下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按照社保局的要求,遵守工伤认定的流程,才能尽快的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一、湖北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