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的方式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有时会出现,由于医护人员的失误造成病人及家属的损失,这种情况是需要依法处理并且给予相应的赔偿和精神损失的。但是如果由于病人及家属自身的问题间接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那么相关责任人是可以免责的,呼吁您一定要对医护人员坦诚相待,全力配合治疗。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


·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今年来医患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之下,生病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在医疗诊疗的过程中,或由于患者不配合院方治疗,或者由于医疗人员未按照规范进行诊疗,导致医疗纠纷频发。不同的地点处理的方发是存在差异的,深圳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


·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对于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在他们递交申请书后,要进行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调节,那究竟怎么递交申请书,调节原则是什么以及相应的处理手段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解答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如何进行行政调解的问题。 ...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
      怎样防范医疗纠纷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侵权责任...


·医患纠纷的特点有哪些
      医患纠纷的特点有哪些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是非常紧张的,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和患者之间是很容易就产生纠纷的,说到医患纠纷,你知道它的特点有哪些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讲解,供你阅读做一个了解。医患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与医疗单位及其医护人员之间围绕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医...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首先需要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复杂的评估程序把它们的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您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如...


·申请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有些特定的行业是需要一定的职业资格执照才能从事的,比如说拥有教师资格证是从事教师行业的前提条件。同样的,从事医疗方面的工作是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那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怎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医疗机...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一、诉状书写要求 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能用复写纸,签名要用钢笔、签字笔,打印的需按手印。所有起诉状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不能提交复印件,起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


·应该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
      怎样认定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医患口角纠纷怎么处理,纠纷处理流程
      医患口角纠纷怎么处理,纠纷处理流程 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处理: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