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第五.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第六.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二、商标侵权应承担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赠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看完了上文介绍之后,我们发现其实现实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而上面的内容其实都还是为您归纳总结了一下,实际侵权行为肯定是您想象不到的多。而在对他人的注册商标有侵权行为之后,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就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要是侵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则还需要同时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商标被恶意抢注后该怎么办
      构成恶意抢注的,受害方应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后,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然后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一、应该及时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建议咨询律师。二、要注意收集材料证明自己品牌的影响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如果经过出版社公开发行,则获得了相应的版权。按照规定,版权要进行登记。当事人自己不方便处理的话,可以委托给他人处理,双方为了不引起争议,得签署一份合同。那么,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授予专利权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费用要多少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费用要多少钱 当事人申请的专利不同,意味着其办理的专利申请流程不同,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并且当事人需要支付的发明专利费也有所差异。那到底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费用要多少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申请发明专利费用要多少钱 根据我国专利法,关于专利申...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1、为他人撰写的报告、讲话稿等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但出于本职工作的报告、讲话属于政府工作或者公益性工作的,报告人或讲话人不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与...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一、哪些属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象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控制,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2、适用范围 适合本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过程的控制。 3、程序概要 3.1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