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该如何赔偿《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房产违约怎么赔偿?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签订房产合同后,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的买卖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维护,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合约签订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所以自己要积极的践行相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的问题解决,需要有关部门的介入。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离婚房子没有女方名字怎么办 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配。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借名协议的效力认定
      政策性保障住房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于购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存在严格的审查和公示程序,且对房屋转让条件亦有严格限制。不符合购房资格的借名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不仅扰乱了国家对于保障性住房的监管秩序,也侵害了其他符合购买资格主体的合法...


·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
      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对于亲戚可以继承房产吗? 房屋亲戚能能不能继承要依据继承的方式而定,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只有法定的继承人能继承,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要看遗嘱的内容而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龙口西城区房屋出租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的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出租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其中包括房屋出租方的注意事项、房屋租赁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房屋租赁流程的注意事项,供广大的租房友们作为参考。 一、房屋出租方注意事项: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由于价格普遍较低,因此受到很多买房者的青睐。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什么?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流程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遗漏或错误追加当事人 (1)应当追加的情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必须适格,且不能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否则就可能因为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导致事实认定不清或程序错误。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产生了纠纷话,此时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处理相关纠纷。这种情况下采用诉讼方式处理纠纷的是比较多的,那么在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该怎么举证 一般而言,房屋租赁纠纷诉讼要从以下...


·年租房子需要提供那些证件
      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须交验下列证件(必要时须经公证)。(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件,临时建筑应有《临时建筑许可证》;(三)共有房屋出租,应有共有人同意出租凭证;(四)租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书,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五)外来人口必须交验计划生育证...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够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与此同时,据相...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解除怎样写?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通过丙方居间向乙方出售坐落于 之房屋,三方分别或共同签署了相关法律文件(文件名称及编号:),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一经生效,甲乙丙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