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
  
  二、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夫妻双方方离婚后就没有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与其他人结婚的,不属于重婚的行为,是不可以告结婚者重婚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遗弃家庭成员依法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后,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对于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重婚的,应当泼出去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按照正常的离婚手续来看,当父母离了婚,如果孩子跟了母亲,而且孩子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那么,父亲那方肯定是要给孩子抚养费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道德和法律上都不占理的小三呢,小三起诉男方抚养费可以吗? 一、小三是否可以起诉男方要小孩抚养费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


·上海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对于已经产生了矛盾的夫妻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解脱方法。但是离婚时需要走的程序也是非常的多的。首先如果有孩子的夫妻,此时要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之后就是进行协议离婚,而此时如果协议不成最好是进行诉讼解决,但是想要进行诉讼解决最好是请律师,而各地的律师收费标准都不一样,那么上海起诉...


·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什么条件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精神,解除婚...


·第三人“善意”状态的时间节点
      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房地产转移登记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在确定第三人善意的时间节点问题上,至少有提出登记申请的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的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保险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如实婚前个人无形财产利润所得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受保人是另一方,但是也不...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起诉离婚受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
      当代社会,对于普通的赔偿您都是比较清楚了解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实际上您对于国家赔偿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


·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众所周知,通常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此时不管是双方都想要孩子还是都不想要,意味着无法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这时,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夫妻要怎么争抚养权 法院会...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财产和孩子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要怎么判刑?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