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一、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不分共同财产是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可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不离婚能否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并需经过人民法院确认。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有正当理由,由可以依照离婚分割财产的规定予以分割。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法院受理相关的案件,他是根据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来进行的,也就是如果没有及其相关的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就不会对于这个部分来进行处理,比如说离婚类型的案件,如果没有提出分割财产,法院也不会做出这方面判决。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
      相信您都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属于公诉案件,但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么这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


·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应少分财产吗?
      一、离婚时一方有过错应少分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自然是希望最后夫妻能够离婚成功,但实践中并不是起诉离婚了就一定会被判决离婚。此时除开调解离婚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


·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
      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应该就达成一致意见的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实践中有很多夫妻协议离婚后又发生财产纠纷,因而闹上法庭。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


·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在婚后也是可以就财产协商之后,办理公证手续的。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事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无法顺利的完成财产公证。那么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


·一、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一、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如果你是符合上述几种情况可以追加抚养费...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如何处理
      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如何处理?1、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离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2、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