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民法典》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注意什么
      关于离婚协议并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才能生效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夫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书的登记备案之后,该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办理公证不过是为了加强效力。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要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协议离婚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异并对离婚法律后果...


·离婚在现在社会中并不是什么?
      离婚在现在社会中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离婚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提出,且离婚牵扯到很多事情,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因此最新版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条件及相关问题都给出了明确规定,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
      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追索抚养费吗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该方不履行,孩子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到孩子18周岁成年,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也可以停止抚养费的支付。成年后能否追讨未...


·网婚具体有哪些形式,网络婚姻有什么形式
       网婚其实也就是网络婚姻的简称,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有些人在虚拟的网络中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还举办了虚拟的网络婚姻。从法律角度讲,网婚肯定是不被承认的,当然很多时候也会对两性的关系造成影响。那么您知道常见的网婚形式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彩礼对于很多人都非常的熟悉,因为自古以来我国结婚都会准备一大笔的彩礼,这是我国传统的一个习俗,但是在实践生活中我们将会遇到一些关于彩礼的纠纷问题,遇到问题之后要依法来进行解决保护自己的利益,那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吗?
      离婚协议书没有盖章吗? 离婚协议书确实是没有盖章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决定协议离婚的,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和未成年抚养权问题作出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制作离婚协议书的,需要签字确认。那么,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二、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
      以下四种情况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


·夫妻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
      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


·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
      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协商后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呢?接下来我们就离婚协议变更相关问题来做一简单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


·离婚如何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如何获得小孩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