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是哪个法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是哪个法院
  
  一、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管辖是哪个法院
  
  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
  
  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这里需要注意:
  
  (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
  
  (2)申请人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
  
  (3)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取得管辖权的限制。
  
  3、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顾名思义也就是在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就先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以免之后出现隐瞒、转移财产的情况,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我国法院众多,一般是向什么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呢?结合有关规定,通常是向需要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管辖权异议拖延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拖延多长时间?15天,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3天;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1、基层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可以适用简易...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 一、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会被法院受理吗? 管辖权移送诉前保全可能会被法院受理,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如低价变卖财产、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的行为,债权有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诉讼保全是对债权的保护措施。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那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合法吗?
      管辖权异议移送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时候?合法,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范围内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协议管辖须具...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
      发回重审案件能否提出管辖异议?发回重审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但在下列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应允许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审程序有误或者原审程序及事实都有错误;发回重审是由原审法院程序有误引起的;程序错误与管辖权异议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特别管辖法院规定是应当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管辖。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上诉和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的,而且上诉的话是有上诉时间规定。所以必须要注意这个上诉期限的规定,判决是15天才定...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
      管辖权转移和案件移送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


·立案和移送管辖的顺序是什么?
      立案和移送管辖的顺序是什么?应当先立案,后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无管辖权法院如何移送?
      无管辖权法院如何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