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病假多长时间可以辞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病假多长时间可以辞退?《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第一、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综合上面所说的,病假是属于劳动者该有的假期,而对于病假的休息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只要在医疗期限之内就不能进行辞退,但超过了医疗期限用人单位就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所以,辞退员工也是需要有合法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工伤赔偿金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劳动合同这样的特殊合同而言,是否有比较特殊的规定呢?究竟实践中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才是合法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合法,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一、员工病假期间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员工病假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员工,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和劳务费区别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


·什么情况算违法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属于违法辞退:(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一、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对于企业员工来讲,有些可能被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并不是所有的员工都要求签保密协议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到底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呢?而在具体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哪些员工要签保密协议 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保密要求既可以约...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委托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为其完成某一建筑工程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发包,是相对于建筑工程承包而言的,是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任务(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


·上下班工伤认定法规中对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认定的?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工作的过程当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设备故障等问题而受了伤害的话,这个时候是属于工伤的,这一点相信您都能理解,但是现在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出了事故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只是对于上下班途中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上下班工伤认定法规中对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进行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